东湖高新区常务会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武汉通2023-01-28  211

6月8日上午,东湖高新区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市委常委、东湖高新区工委书记刘洁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会议听取了环境水务局关于东湖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2022-2027)》,要求环境水务局按程序发布并推动实施。

会议指出,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部署,把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当成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一要加强组织保障,群策群力。环境水务局做好部门统筹,宣传部门加强宣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考核,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要细化实施举措,压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监督、考核和效果评估,及时通报创建工作相关情况;三要坚持目标导向,合力攻坚。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环境空气质量、水体治理等短板和弱项指标,须重点攻坚,精准施策。发挥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紧贴环境治理,借鉴创新技术,助力全区环境质量改善。(撰稿人: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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