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职责分工更好履职尽责

武汉通2023-01-28  185

为做好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后半篇文章,针对机构改革以来部门调整、人员变动、工作职责变化等情况,分局党组把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作为开年后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落地见效整治活动促进工作效率提升的通知》有关要求,分局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拟定责任分工方案。

按照《市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细化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设置规定,认真确定分局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综合审批科、生态环境监测站、事务服务站的主要职责,分局多次召开职责分工调整专题会议征求意见,研究确定各部门职责,制定出台了《各科室和部门职责》和《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落实了各部门机构职能要求,明确了一个分管领导分管一个部门,并且根据职责分工在人员上进行了配套安排,基本实现了职能清晰、职责明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分局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彻底解决以往出现的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现象,更好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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