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从“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持续改革行政处罚体制机制”及“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2022年2月28日,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体现和巩固了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回应了当前的执法实践需要,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定义,扩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
本次的学习会议围绕新旧处罚法的对比,重点从处罚法的概念和法律修改、处罚的原则、种类和设定等方面进行。引用了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2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优化执法方式领域)贴近实际的了解了非现场执法的新技术。会后,各科室的同志结合各自执法工作的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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