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医保采〔2022〕6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中心,各有关医药机构:
现将《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和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品种接续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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