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名单公示

武汉通2023-02-01  160

按照《再次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经初审、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现将拟纳入试点的药店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公示期间,申请药店可联系两定机构管理科查询具体评审结果。联系电话:59598517


附件:《再次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药店公示名单》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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