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武汉通2023-04-11  179

各区医疗保障局,各医保经办机构,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推动形成立体多样的基金监管宣传矩阵,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鄂医保办〔2023〕10号)要求,决定于2023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保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2022〕158号)等法规政策,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展成效和我市优化门诊统筹政策措施,形成强力震慑,营造严管氛围。

(二)曝光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营造宣教结合的良好氛围。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市区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医保宣传下基层”活动。各区医保局要突出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开展医保服务咨询、问卷调查、医保小讲堂、义诊等多个活动板块,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进参保单位,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二)依托媒体平台加强宣传。鼓励各级医保部门采取公益广告、短信推送、微信朋友圈、车载收音及抖音小视频等形式,发挥电视台、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利用户外大屏、公交地铁等户外新媒体优势,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获取医保基金监管最新动态和工作举措,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三)开展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套刷生活日用品等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委领导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套刷生活日用品问题监管的指示批示要求,市局制定印发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全市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套刷医保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药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安全管理水平。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社区网格员宣传解读《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对查实的举报投诉案件的奖励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配合门诊统筹制度的实施,各区组织街道、社区成立医保社会监督员队伍,采取分片包保的方式,不定期对辖区内纳入门诊统筹的定点药店进行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五)组织参加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全市医保系统、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要踊跃参加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各区医保局负责统筹本区相关单位参加大赛活动,原则上每区至少评选出1条优秀短视频作品,于6月8日前报送至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学好用好《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是我们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要突出重点,加强谋划,细化活动方案,及时做好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各单位活动方案于4月8日前报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二)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效果。各区医保局要紧密结合我市优化门诊统筹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国家医保局组织制作的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和发布的优秀短视频作品等宣传素材,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动漫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开展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各区要公布辖区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并及时报送执法典型案例;市医保中心要组织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经办窗口、办事大厅等场所醒目位置长期张贴国家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张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共同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增加宣传实效。

(三)及时总结,提高报送质量。各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请于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的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的电子版以及集中宣传月工作总结的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附件: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杨  涛    联系电话:18971208599  

电子邮箱:whsjj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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