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擅自取消小区内的垃圾桶

武汉通2023-05-18  139

留言板:物业把小区里每个单元门口的垃圾桶都移到小区大门外的地铁口,小区内不设垃圾桶这种作法不合理,物业方便了,给业主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物业有责任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并配备垃圾桶,要为业主服务,物业及时处理垃圾,做好消杀,小区内干净,才是物业应该做的,而不是以任何理由取消小区内的垃圾桶,给广大业主生活带来不便。

武昌东湖风景区东湖路东湖名邸小区


官方回复: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东湖名邸小区是2004年交付入住,共有1栋7个单元约190户居民。5月上旬,小区部分一二楼居民反映垃圾桶放在单元门口离窗户太近,影响生活,东湖路社区遂协调小区物业公司将垃圾桶挪到了小区出入口旁边,物业在原垃圾桶位置补栽了绿化,提升小区环境,并在小区进行了公告。5月15日上午,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到小区进行现场踏勘,并与部分业主进行了沟通,小区内道路较窄,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堆放垃圾桶,大部分业主支持将垃圾桶挪到外面,为解决恶劣天气时老人丢垃圾不便问题,可在微信群通知物业公司帮忙上门收集丢到垃圾桶。5月15日下午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我们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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