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侨城地产仗着霸王条款,不予退款给二期业主

武汉通2023-05-20  141

留言板: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我是武汉华侨城纯水岸东湖天屿二期的业主,华侨城地产为了销售二期负二层地下车位,打折扣做活动,并邀请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可以给业主办理车位贷款,享受千分之二的贷款利率,在可以办理车位贷款的前提之下,业主本人于2023年4月21号下午两点,在二期物业办公室签订了车位协议,与华侨城的合作方贷款银行农商银行也一并签订了贷款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作为定金。然而,业主于4月21号接到贷款银行负责人电话,告知征信有逾期,贷款审批不予通过,无法贷款。没办法,后通过跟物业管家沟通,需要退款,然后递交了退款申请,可武汉华侨城地产不予退款,拿协议说事。我诚心诚意购买车位,可是,华侨城提供的贷款银行农商银行不能贷款在先,无法达成车位购买交易。然后我多次给华侨城地产打电话,给地产经理彭锦致电拒接来电,后致电地产办公室,我表达了自己的合理诉求:1.退款1万元,因为武汉华侨城地产提供的合作方贷款银行不能贷款,无法履行协议。2.延期6个月支付尾款,保留车位和折扣,本着诚信原则,业主也是诚心诚意想购买此车位。然而,业主被告知,要么不予退款,要么延期六个月,但是,车位折扣收回,也不予保留车位。请问,这不是耍流氓吗?折扣收回的意思,到时候上浮1w或1w+他说了算,不保留车位,就剩一个边角料你也得要,钱就是不退给你!作为华侨城二期的业主,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退款,因为武汉华侨城提供的车位贷款无法履行,签协议前也未告知任何风险。恳求政府能为民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有结果麻烦您给我回复留言或致电13308626828,感谢!
官方回复: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结合您先前反映的内容(临时停车费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武汉华侨城纯水岸东湖天屿一期的临时停车的为华侨城地产未售出的车位,产权属于武汉华侨城地产所有。根据国家发改委2015年1月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相关规定,小区停车费、地下车库租金等,可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按照2016年12月份我省出台的《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都由经营者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根据地产定价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实施。此事前后天屿一期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华侨城地产客服部、物业公司进行过三次协调。以上情况已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