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组织召开环境监管重点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暨“送法入企”培训会,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雷鸣、副局长胡国华、十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及全区94家环境监管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构建分层分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会议要求企业就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承诺,并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
会上十大队执法人员结合执法监管工作实际,通过PPT方式向企业现场讲解了《常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主要法律依据、违法责任介绍》,告知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要条款、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行为,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会议现场还向各重点监管单位发放了《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关于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风险安全防范工作的一封信》和《武汉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规范化环境管理》等宣传手册。
雷鸣指出,一是企业要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二是企业要学法懂法守法,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的手段;三是企业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保持同频同向,合作共赢,共同推进东西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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