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洪山区联盟路百尚购物中心一楼肉类摊贩全部使用的肉红色生鲜灯,消费者无法正确选购肉品,店铺之间形成恶性竞争,请有关单位敦促整改。请勿电话回访,请勿电话回访,请勿电话回访。
官方回复: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联盟路百尚购物中心一楼肉类摊贩全部使用的肉红色生鲜灯,消费者无法正确选购肉品,店铺之间形成恶性竞争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来误导消费者。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提前告知该市场内生鲜肉类经营户,及时响应国家政策,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共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继续履行职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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