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违章建筑

武汉通2023-12-13  161

武汉留言板:邾城街道官商勾结,不作为,乱作为,欺上瞒下,暴力拆迁导致这一片居民房屋受损,商业性地产说是私人建房,并未拿到建设工程许可证和规划证就开建,已向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咨询未审批,也没有签四邻协议,在原地扩建乱建,现已施工427天,并强行占我们的面积,我们住在闹市区,该工地离街道办50米,离邾城城管执法100米距离,请问你们是瞎了还是视而不见,前期因施工压断天然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露,现又挖地基过程中导致道理塌方,影响了居民出行,非要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才有人处理吗?区领导批示的南安街危房与文化小区违子建有何关系,南安街是私房建设,这是商业地产不进行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吗?拿出审批手续公示,一天天的编,一天天的骗,已前往区行政审批中心查询,未有单位审批,原来房子只有2层半,8米4高,土管所陈队长量的,有证据。现在违章建筑到5层,十几米高,远远超过原来的高度,严重影响这一片居民的采光权,为何不执法任其施工,每次投诉武汉市长热线街道回复已停工,实际每天都在施工,这不是不作为乱作为吗?
官方回复: 尊敬的胡女士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新洲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于1997年取得位于邾城街齐安大道以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新国用(97)字第M190003104号,用地面积577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建文化宫。 2001年新洲区工人文化宫取得企业改制的批复(新企改)〔2001〕81号。洪丽华(洪利华的曾用名)于2004年通过企业改制方式取得上述土地改制转让后的其中三宗土地及房屋,用地面积分别为970.6平方米、549.3平方米、447.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931.31平方米、1632.18平方米、1758.21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国用(2004)第转企3339号、3340号、3341号,土地用途均为公共建设用地。 2019年,洪利华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变更后的不动产证权利人为洪利华、陶珍菊,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该房屋始建于1981年,在2000年企业改制时由洪利华合法购得,其于2001年对外经营,从事溜冰场、台球、休闲娱乐、餐饮等业务。 洪利华房屋位于邾城老城区中间区域、周边建成房屋密集,房屋墙体及屋面破损严重有掉落发生,房屋长期有人居住和经营,非闲置房屋,房屋现状已严重影响使用者人身安全。考虑到洪利华房屋土地及房产手续齐全、用地及建筑面积较小,“月光留步”茶楼属中微型企业可解决就业员工近40人并承担国家相应税赋,同时该片区暂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研究范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参照2022年11月17日区领导对《关于邾城街南安街五户居民D级危房改建有关事宜的报告》批示意见依法依规办理。邾城街依照相关文件精神同意洪利华房屋按照“四原”(即原址、原高度、原面积、原户主)原则进行改建。在此房屋拆除改建期间居民通过平台等相关平台多次反映“月光留步”茶楼的危房鉴定结果为无效鉴定、重建没有审批、侵占消防通道、影响采光、施工挖断天然气管道、重建超高、房屋炸裂损失赔偿等问题。邾城街信访办组织了安办、城建中心、业主及周边居民多次进行座谈协商,积极协调化解了居民的部分诉求,但仍未将居民全部诉求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因此,建议居民准备充分有力的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同时为了居民能最大限度享受到采光权,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现阶段邾城街相关职能部门已责令洪利华严格按“四原”原则恢复重建。您反映问题以来,邾城街工作人员已多次通过电话869***00告知您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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