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阳逻香榭花都小区业主20%以上签字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按照民法典规定业主委员会应该立即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现在过去了大半个月业主委员会都不召开业主大会,明显违反了法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街道需要责令其召开业主大会,如果业主委员会责令后还不召开业主大会,街道在30日内需要组织召开!请问现在阳逻街道有没有给业主委员会下责令召开文件,如果没有下是什么原因没有下,如果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街道打算什么时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阳逻街道民呼我应办公室收到您的诉求后,阳逻街综合执法中心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该道闸属于公共区域的小区配套设施,免于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豁免情形内。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前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公共部位变更用途。香榭花都原物业公司11月8日退场,11月16日,业委会与应急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应急物业公司于11月17日进场服务。相关情况已告知您。12月12日08时51分,09时44分,10时21分。阳逻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998688316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因三次拨打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故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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