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街道新红社区起到监督职责,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

武汉通2023-12-13  133

武汉留言板:一上个月月底业主签字达到20%以来,业主委员会迟迟不发布业主大会召开公告,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明确有在业主委员会不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街道社区可以组织召开,请阳逻街道和新红社区立即组织召开香榭花都业主大会,让居民投票选择自己的物业公司。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阳逻街道民呼我应办公室收到您的诉求后,阳逻街综合执法中心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该道闸属于公共区域的小区配套设施,免于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豁免情形内。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前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公共部位变更用途。香榭花都原物业公司11月8日退场,11月16日,业委会与应急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应急物业公司于11月17日进场服务。相关情况已告知您。12月12日08时51分,09时44分,10时21分。阳逻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998688316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因三次拨打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故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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