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 投诉书各位领导: 我们是新洲区阳逻街金能小区居民,现对区规划局及局公职人员徐家俊进行投诉!投诉事由如下: 2023年12月7日,新洲区规划局主持召开听证会,事情原因是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区规划局递交申请,欲建高楼,其中一栋高达23层的塔式楼。我小区是2007年至2008年做的六加一的砖混结构的老式建筑,而且对方所建房屋为东西向,我小区为南北向,东西向正好遮挡我小区采光!我小区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规划局最后决定召开听证会! 我们在听证会上,仔细陈述了我们的事实,提出了我们的合理诉求: 1:梅兰房地产公司联合多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采用欺骗手段,哄骗我小区夏某等四家业主签字(我们已现场举证) 2:我们对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严重侵犯了我小区三百多户业的采光权、通风权、房屋安全权等各种权利,进行了有理有据的事实及法律法规的表述及佐证! 最后,区规划局负责经办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徐家俊,作最后陈述! 他竟然拿出早就写好的稿子直接读!而且讲话内容完全忽略了我们所陈述的事实根据,甚至对我方律师所陈述的各种质疑,根本不顾不谈,只是说对我小区的采光通风及房屋安全没有任何影响!试问,他是专家吗?他亲自做了鉴定?还是只听信了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一面之词?信口胡说?试问,他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不根据听证会的详细情况再作总结,而是提前把稿子就写好了?这是一个政府公职人员应有的公平公正认真办事,为民办事的态度吗?还是只为个别人办事?成为了个别商人的代言人?此外,他讲话时说,这是代表他个人观点。那么请问,开听证会,涉及到我小区几百户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此严肃的事情,我们是要听主办方规划局的领导的综合意见,他代表个人讲的话,又有什么意义? 我们要问,他完全忽略了我们业主代表及律师所列举的各种证据,全部都是为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说话,那么他所代表的个人,是代表的谁?是他自己还是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 最后,我们也要投诉区规划局,这么一个重要的听证会,就用一个徐家俊个人的发言就作为一个总结,那么规划局你们是在依法行政吗?为什么今天听证会上,规划局完全都不按照听证会程序,研判、评价我们陈述的事实,而是全程自始至终站在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立场,为其辩护,为他们说话!这是人民的政府部门迅该有的态度吗? 听证会的宗旨是什么?听证会就是听取公众意见,证明是否正确、合理、合法的会议听证会的作用:一、查明事实真相。二、保证裁决中立行政结果的正当。三、保证相对人平等,有效参与行政决定和行政决策,实现行政决定的民主。四、体现行政权相对方权利的平衡。 但是,今天的听证会,规划局今天作为主持者,作为审批方案的主管部门,竟然一条也没做到一:我方陈述的事实真相徐家俊完全不顾二:也没有对行政结果进行裁决!而是直接宣布,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设计合理合法!如此弥天大谎,岂能服众!我们认为,今天的听证会完全是走过场,是一个完全不尊重事实,不遵重法律法规的,草草收场的会,既不公平,又不公正,我们绝不认可! 我们对区规划局的胡乱作为表示强烈的反对,也希望武汉市规划局、信访办、房管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为我们作主! 阳逻街金能小区全体业主!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武汉市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报建的“兰泽时代”项目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后,金能小区群众通过信访、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2023年12月7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群众申请,就“兰泽时代”项目公示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听证。 会议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法定程序进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羽作为听证主持人主持了本次听证会,建管科工作人员徐佳俊作为经办机构人员参与了本次听证会。会上,金能小区居民质疑“兰泽时代”规划方案建筑间距过近,影响了金能小区的日照采光,并可能产生安全隐患。 据了解,项目经办人员徐佳俊于听证会上陈述了办理该方案的观点,认为武汉市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该宗地的不动产权及开发权益,其依申请审核该项目方案并公示。并表示方案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控制建筑间距,方案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根据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其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居民有四户,四户居民已与梅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日照谅解协议,且对于协议真实性进行了电话核实,若群众对于日照分析报告有疑义,可向相关有资质的机构申请鉴定或重新做分析,区规划局负责提供相关日照分析所需资料;对于房屋安全影响,根据区住建局意见,应由建设单位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形成报告,在施工许可阶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定。 听证会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办人员徐佳俊对居民代表及委托律师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详细回复。会议最后阶段,根据会议流程要求,双方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未在现场做出行政审批决定。 金能小区居民和居民代表已通过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现场反馈、拨打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电话(89351656)反馈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12月19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此平台向您反馈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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