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11月底做完的活现在就是直接不给钱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过年了都是农民工的钱。
官方回复:尊敬的胡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自述于2023年11月,受邓某的雇佣,在青山区东兴天地B区从事家装泥工工作,完工后邓某拖欠4000元的装修费未结算。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邓某得知:邓某个人雇佣的您,因和您还有剩余工量没有核对完,确实还有部分装修款未结算,目前正在与房东验房结算,等结算后会与您核对工量并结算。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个人之间的雇佣结算,超出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如后期仍未结算,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2024年1月8日11时35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886591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您反映的个人之间的雇佣结算纠结问题超出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向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具体行政职能部门反映)维权(可咨询司法热线12348)。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