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本人是大学生落户江汉区集体户,目前在汉阳区工作,没有住房,我的集体户户口能否迁移到汉阳?孩子能否在汉阳区统筹上小学?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诉求已收到,现回复如下:据江汉区教育局调查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2月19日,江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根据义务教育以区管理为主原则,如有问题可进一步联系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或武汉市教育局,电话:027- 65608471。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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