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房子在东湖高新区,在远隔20公里的江夏区上班。配偶去年九月开始在武汉市外出差。家有二孩,无老人照管。加之本人身体体质差,无精力兼顾工作和孩子的日常起居,经济条件也不允许雇佣阿姨帮扶。迫于无奈,想请求孩子外公外婆的帮助,故想把大宝转入经开区万家湖小学。已经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到了外公的户口下。前几天填了经开区的转学申请,才得知,要开在武汉无房产证明。但是我的东湖高新的房子是贷款,无法很快卖出去,也没有经济能力在经开区购买房子。原学校要我承诺不再回去,才给我开的转学学籍卡。19号如果转学申请没有通过,原学校也不接受回去,小孩没有学上,怎么办?
官方回复:您好!《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规定,义务段学生转学,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若想转入小区对口学校,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须满足人户合一要求。具体情况可进一步咨询武汉市教育局,电话:6560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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