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小学新生入学,没有房产证只有拆迁协议可以上对口小学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回复如下: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拆迁政策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3月6日,武汉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您联系,电话均未接通。根据义务教育以区管理为主原则,如有问题可进一步联系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也可以联系武汉市教育局,电话027-65608471。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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