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咨询

武汉通2024-03-20  72

留言板:本人是2006年前参加非师范类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且具备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的水平认证。请问现在如何获取教资证的认定申请资格证?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于3月18日下午已通过电话与您联系,进行了沟通交流。经了解,您咨询的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您于2006年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但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现已过期,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而且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非师范类),现若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再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明。需了解更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相关问题,可在武汉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wuhan.gov.cn/)查询,或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电话:027-656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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