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孩子目前在江夏区民办小学读书、因为个人原因现在想转学、我在江汉区有人户合一的房子、不知道这个手续需要怎么申请怎么办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忙指导一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江汉区教育局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您的小朋友不符合转入的条件。3月14日,江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根据义务教育以区管理为主原则,如有问题可进一步联系江汉区教育局,电话:027-82833913。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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