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4〕13号)要求,我市拟定了公立医疗机构29项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332778199@qq.com;
联系人:易海 联系电话:83632387
附件:武汉市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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