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2018年工伤,经过法院2022判决由第三方赔偿工伤医疗费,第三方无能力支付医疗费,2022年8月将所有资料交于管辖社保工伤科并于签收,经过多次咨询武汉市工伤中心答复为目前没有接到上级相关部门先行垫付的文件,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和消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本人完全符合工伤医疗费先行垫付的条件,望解决!
官方回复:尊敬的朱先生:您好!接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3日14时47分通过电话85317300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工伤,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第三人无力赔付医疗费,此次来件主要诉求是申请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我中心自2021年10月承接工伤保险业务以来,一直积极努力就我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工作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工作从制度建立和业务经办上正全方位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则正在修订中,我中心也会积极努力推动相关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相关工作结果我们会尽快反馈各社保经办机构。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事宜,请致电市工伤保险中心办公电话85317300。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工伤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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