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在一个新公司上班不久,第六天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现在造成我人身受伤,肩膀肱骨大结节骨折,我让单位补缴社保,去做工伤认定,单位拒绝,因为刚上班不久,单位没跟我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还没有发放工资,现在只能自己主张去做工伤认定,但是做工伤认定之前必须得先确立劳动关系,目前我手上有公司的钉钉考勤记录,出事之后微信上沟通过请假事宜,并在钉钉上提交了请假单,也获得了老板的批准,还有入职的offer通知书,这一个礼拜工作的微信聊天记录,想问一下,这些能证明我与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王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或提出的建议)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受伤后赔偿纠纷问题,我区人社分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因您未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向您告知,您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您与用工方劳动关系后再提交资料申请工伤。如被认定为工伤,可再追究用工方的工伤保险责任。您表示知晓。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维权途径。4月18日,我局通过电话027-6552711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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