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胜花园服务站属违章建筑的投诉

武汉通2024-05-09  136

武汉留言板:关于钢花村街道111社区景胜花园服务站属违章建筑的,我们已投诉过多次。但是,该问题,街道、城管每次都是敷衍了事,根本不敢正面回复问题。难道基层人民政府机构就能违法违规???就有看中哪块地就占山为王???
问题:1.该建筑是不是属于违章建筑;2.请相关部门拿出该建筑的批复文件及各项手续证书。

请你们拿出你们解决问题的态度,你们多次敷衍回复说要在小区内消除误会,请你们拿出有力证据和合法手续,不要成天满口糊言。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就是被你们这样的不作为的部门给毁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徐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青山区钢花村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收到督办单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并于次日会同区查控违专班、区规划局核实。景胜花园小区内现有1处二层办公楼(下称111社区办公用房),为111社区服务中心。景胜花园小区及配套党群服务中心用房于2006年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青山区公安分局包括办公楼、看守所、拘留所、宿舍区(景胜花园)由青山区管辖于2010年交由青山区使用,自移交青山区以来,未有新增违建。为进一步核实该处房屋情况,钢花综合执法中心先后安排工作人员到区规划局和民政局查阅相关规划和区划资料,并联合区查控违专班、区规划局到实地现场调查核实,确认该处111社区办公用房为景胜花园GJ1地块建设的配套设施用房,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并于2010年移交给111社区办公使用,且景胜花园小区内所有建筑物2009年前都处于未登记状态。综上所述,景胜花园小区内111社区办公用房确认为未登记历史遗留建筑。疑似出租为景胜幼儿园操场的所属地块,经查询历史档案和资料,土地不属于街道、物业权属。针对反映有关部门发文规划为社区办公用房,经调查未发现允许该地块建设为社区办公用房文件,不存在街道伙同他人对外出租收取租金的情况。下一步,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景胜花园小区内违法建设巡查力度,确保违法建设零新增,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建,确保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联合城管部门在社区开展好执法管理,消除居民误解,对接房管部门加强物业公司的监督及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区环境。2024年4月12日10时25分12秒,钢花村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00925与您联系,已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钢花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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