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档案在个人手上如何办理托管

武汉通2024-05-11  116

留言板:本人原武汉市第三机床厂职工(原劳动关系属于武昌区),于1996年左右下岗,本人工作档案因故一直在个人手上存放,因保管不善被开封(但所有内容均保存完好未遗失损坏),听说社保办理退休时需要查询档案且档案必须是存放管理单位不能放在个人手上,现在想将档案重新封存托管存放,请问该找哪个部门如何办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丁先生:接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我中心工作人员于5月6日17时9分通过电话82845012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为原武汉市第三机床厂职工,人事档案档案给个人手上,现不慎将人事档案拆开,望咨询如何处理。我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了您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您根据相关规定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单位专人送取等方式,档案需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人才中心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私自拆封档案。工作人员建议您联系原单位留守人员或单位上级主管单位重新审核密封,再按规定的方式转递档案。您如需咨询档案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外咨询电话027-82845012或027-8283509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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