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现代花园物业不作为

武汉通2024-05-11  115

武汉留言板:青山现代花园物业不作为,房房屋漏水不跟进,楼道杂物不清理。多次反应不作为,物业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业主对此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被请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不能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业主有没权利拒付服务费?第三,作为雇佣关系,业主有没权利行成法律文书,固定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我付钱,物业公司服务,形成良性发展关系,就就像我在餐馆吃饭,我买的是正常服务,餐馆给我端上过期食物,我是有权利拒付餐费的。
官方回复:尊敬的王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您没有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您表示业委会无法代替您与物业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区房管局已联系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对房屋漏水需要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及时登记,报至业务会并配合业委会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楼道杂物要及时联系相关业主及时清理,对不配合工作的情况报至社区一起协助业主清理,物业公司需依法依规催收物业费,不得以业主拒缴物业费不提供或降低物业服务内容。关于您反映的物业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业主对此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问题。经咨询律师物业未尽到物业服务责任,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相应的权益,但不是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您还有疑问欢迎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4月25日,区房管局通过电话(86856690)向您反馈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