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房产是我和妻子婚后共同所有,但房产证名字只写了我媳妇一人,目前我作为这套房的户主,我家小孩户口也都签到江汉区这套房子里,而我媳妇户口不在这房子里,请问我家小孩上小学能上这个房子对口学校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您告知孩子明年入学,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汉教育”,及时查看明年报名入学政策。5月23日,江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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