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3.21号在武汉市长江新区俊涛汽车维修店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 地点位于武汉市长江新区长江新三里桥邓畈村邓红线22号,,问题: 没有正规发票,也不肯给发票,就一张收据 ,合格证还不规范,合格证上的图片与电动车上的图片不统一,电动车车尾不一样 车管所办不了牌照 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请有关部分处理一下,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有关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俊涛汽车维修店不给您开发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经我局税务人员向俊涛汽车维修店宣讲了相关税收政策,并督促该商家规范经营行为,及时为销售方开具发票。同时,经核实,您购买的电动车已办理退货,交易未实际发生,商家不负责开具发票义务。2024年5月17日9:02、9:28,5月22日8:05、11:24,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电话均未接通。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长江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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