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涉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例如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此外,如果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将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以下打电话说民宿,还有什么装修公司电话,一个小区80%都接到电话了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泄露公民信息?请严查,还我们公道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公安分局武东所民警调查核实,由于您描述的内容不详,无法明确具体情况。民警多次拨打您电话了解具体情况也无人接听。您可以收集更多海伦国际泄露客户信息的相关证据,然后到武东所来报案。武东派出所于5月14日9:01、9:31、10:01,使用号码为:18171039110的电话,对您多次进行电话回访,均无人接听。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经办单位:青山区公安局武东街派出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