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弓路阳光游泳健身会所合同欺诈

武汉通2024-05-31  123

武汉留言板:在青山区三弓路3号阳光游泳健身会所游泳馆,交 了1500元办理了50次游泳卡,目前,卡内还有32次未使用,被告知卡已过期无法使用,除非另交300元,激活可使用半年,或是500激活一年,仅仅只用于激活。对于商家的做法表示无法认同 一、既然办理的是次卡,为什么在卡内还有明确 剩余次数的情况下无法使用?次数就应该是按次数 使用,所办理的不是不限制次数的年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付卡使用期限满后经 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余额或者延长期限,不得收 取额外费用。 三、游泳馆老板前期答复按合同规定次卡只有半年有效期,合同中甲方游泳馆签名为假名字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且,故意用假名字签订的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涉嫌合同诈骗。已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情况,诉求如下: 退还卡内不当得利,即卡内剩余次数的费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告如下:我局立即联系该机构展开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由于您未能提供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电话等相关资料,该机构表示无法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提供相关资料,便于核实问题。如果您认为该机构涉嫌合同诈骗,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5月24日9时31分,12时06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88605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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