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基业物业公司新洲分公司弄虚作假

武汉通2024-05-31  99

武汉留言板:5月10号物业弄虚作假公布公共收益,第二天就撤了,是哪个通知物业的?明显通风报信,是哪个单位回复物业问题,就是串通者。为物业站台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新洲的政治生态出现重大问题。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yYXfPqpSxo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该小区未组建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物业公司已独立设账,专项管理。已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和完善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在小区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后,小区公共收益移交到业主委员会。5月28日,新洲区物业事务服务中心通过电话8935718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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