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从鲁磨路经湖山道至东湖磨山码头区间,为什么不让市民电动车进入,却允许汽车、共享单车以及共享电动车通行?是根据什么法律条款制定此规则?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东湖绿道一期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09:57与您电话联系,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们立刻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回复您如下:首先对您此次不愉快体验深表歉意!东湖绿道是广大市民、游客十分喜爱的休闲观光场所,游客众多,在绿道行驶电动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维护游览秩序和安全,《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东湖绿道禁止擅自停放、行驶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并且东湖绿道各卡口都设有游客须知牌,向游客进行了宣传和告知。因绿道全线较长,为方便游客游玩,园区内投放了一定数量的限速共享电动车,并进行了投保。以上办理情况已告知您,感谢您对东湖绿道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