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宝龙世家售楼部签订虚构购房合同

武汉通2024-06-13  81

留言板:宝龙通过虚构购房合同,做高合同价格来获取更多的贷款来支付首付的行为,涉及虚构合同、贷款材料造假等问题,是典型的“骗贷”行为。 根据《刑法》第171条之一第1款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宝龙的做法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请房管局处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宝龙世家”项目由武汉宝龙聚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您反映的虚构购房合同及做高合同价格的问题,经我局核实,暂未发现相关问题,您也可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待核实后,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4年6月11日10时35分、14时40分、15时24分,长江新区住建局通过电话027-85998535向您反馈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您可拨打电话027-85998535向我局来电咨询。感谢您对长江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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