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朋友在4.30兼职入职这个公司,也叫启领博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入职前明确问过人事,得到回答是入职就会算工资,5.8新人事邮寄兼职协议,要从5.3开始算工资,朋友不同意,后来协商是5.1开始算工资。后来做到5.18,朋友通过询问得知已经通过考核期,人事要求寄回协议,看到协议明确写明:入职10天内离职,要扣培训前三天工资。朋友5.20提出离职,朋友入职21天后离职,不管是入职前的承诺,还是协议,都不应该扣除一天工资。请公司发还一天工资给朋友。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女士:您好! 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启领博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我区人社分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电话核实,您2024年4月30日入职启领博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月20日离职,在职21天,公司支付20天的劳动报酬,现反映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工作人员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其称不清楚您的情况,将核实后回复,工作人员随后多次拨打其联系方式,均无人接听。对此,工作人员告知您维权途径。5月31日9点22分,我区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027-6552722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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