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的疑问

武汉通2024-06-20  122

武汉留言板:工作人员你好。
我与男方恋爱三年,现两人想结婚(两人均离异带1孩,孩子目前上大学)。
男方住公租房,我有一套面积很小的房子,我想知道我们结婚以后,我的房子会不会影响他居住公租房?是否需要结婚前做财产公证?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硚口区房管局保障科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电话027-8376424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公租房保障资格以自然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的定义一般为夫妻和28岁以下未婚子女。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起构成保障对象。公租房保障家庭应随时接受资格复核,确保其家庭人均收入(每月3000元以下)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符合保障条件。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为家庭收入和面积总数除以保障对象人口数得出。申请人无论是已婚还是离异,如有未满28岁且未婚的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一起享受住房保障,一起分摊计算收入和住房面积,否则按瞒报处理。反之,如果申请人子女结婚,或年满28岁,出现任一情况,应主动向原申请地社区居委会报告,办理人口变更,退出保障后则不再参与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的分摊计算。总之,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保障对象如果发生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有义务随时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报告,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变更后,根据新的家庭情况来确定新的保障条件,由社区初步判断是否继续符合保障资格,如果符合,应享受什么档次的租金或补贴。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和人均名下持有房产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是最基本的要求。【经办单位:硚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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