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还必须收物业费?

武汉通2024-06-20  118

武汉留言板:物业不属于政府部门?为何还有必须强制收费的道理?现在他们强拆通过12345安装的防盗摄像头,我投诉一百多次的清洁,安全,消防通道堵,小区小狗夜猫到处是,保安不保安,各种问题,大门都刮坏我家孩子车,在小区被狗咬,在小区被盗多次,和物业工作人员就物业不作为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还没有一个部门支持业主合理不用交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福星华府誉境清洁、安全、消防通道堵塞、文明养犬与物业费的问题,经核实了解,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已与物业公司沟通加强保洁绿化力度,搞好卫生,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意识水平,获得业主的认可。要求保安巡查小区各个角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小区安全、干净整洁。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在公共区域和微信朋友圈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督促物业公司对部分未文明养犬的住户及时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请求街道办事处协调公安机关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主体,在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之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居民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以后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方式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6月20日9:19分, 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通过电话8572316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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