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中交江锦湾物业问题

武汉通2024-06-20  78

武汉留言板:1.中交江锦湾a栋因住户装修导致消防管道破裂致电梯二次泡水!三伏天爬25楼回家!至今电梯仍未正常运行,居民出入影响巨大!已经因为漏水导致电梯全部停运超过两次,而且动用维修基金,但是对肇事方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别人做错事,居民还要出钱和受罪。2.楼层封闭严重,居民擅自加装门,导致通风采光受阻!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导致6月29日发生火灾!3.公寓楼不让用煤气瓶,但用电却长期跳闸,明明是开发商配套设施质量问题,物业却让用户自己出钱换表,电费还必须找物业购买,不能直接找电力公司缴费,物业赚取电费差价,却不肯投资用电设施改造,我们都是弱势群体,希望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服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分别与您和物业企业电话联系了解情况,据物业负责人反馈:1.电梯问题:住户装修不当消防管道破裂致电梯泡水发生在2021 年 6 月,问题发生后物业已进行处理,相关处置情况当时均已向业主通报。2.消防问题:小区存在居民擅自在走道加装门的情况,物业已逐户上户排查,并给业主下达整改单,同时上报给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与业主电话回访中,业主表示因年限已久记不清具体的起火年份,随后物业负责人核实小区无明火火灾发生过,今年A座未发生火情相关突发事件。3.关于商住楼电改工作,物业负责人反馈应城管部门消防工作要求,小区商住楼之前使用煤气罐改为用电,23日上午供电部门组织了答疑会现场回复业主疑问,商住楼更换电表以及增容等工作由街道相关部门主导,区房管局已要求物业企业收集居民意见转达至主导部门,并配合部门做好居民的解答服务工作。经红钢城了解,AB座居民前期都是使用煤气坛做饭,现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超过27m的民用住宅和超过24m的商业综合体均为高层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内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今年3月份至5月份多次召开瓶改电调度会及邀请供电部门、燃气办等多部门专家来现场实地查看,因AB座是玻璃幕墙,房屋结构不具备安装天燃气条件,初步商议了两种方案:一是在不需增容的情况下,将业主家中的电表更换为60A的充值电表及安装漏电保开关,就可以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二是引导居民错锋用电。居民可根据自家情况选择相应的方案。经区科经局核实,中交江锦湾小区A栋为商住楼,当时申请有电只能由开发商报装,由物业负责对供电公司,不能直接向供电公司缴费,因为您居住的是公寓,非住宅小区,一户一表不具备条件。至于电力设施改造,青山供电中心支持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提升电力负荷,解决生活用电困难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需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报装并组织实施。5月31日,区房管局通过电话(86856690)向您反馈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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