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尊敬的领导,本人和伴侣于2022年9月购买长丰大道龙湖揽境小区新房,2023年7月交房,并且足额缴纳了一年物业费以及维修基金,因为装修资金紧缺,新房空置一年,网上了解到新房空置房一年是可以享受7折优惠,后面知道这个政策从2019年就取消,对于空置房物业公司收取一定物业费是很正常的,全额收取有失公平,希望还是能够给予一定的优惠,小小老百姓的心声
官方回复:尊敬的戴女士,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您反映龙湖揽境小区新房,2023年7月交房,并且足额缴纳了一年物业费以及维修基金,因为装修资金紧缺,新房空置一年,咨询是否有优惠。经调查,根据2011年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交付后第一年,房屋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根据市房管局对空置房标准释义为未装修未居住的房屋。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将此条例已取消。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