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领导您好!我是武汉市新洲区户口,老公是十堰市户口,孩子户口目前在新洲区,已经于23年秋季在新洲区入小学,我弟这个月在江岸区买房,我和孩子都和我弟在一个户口簿上因为我和我老公包括娘家的都到武汉来上班居住了,孩子现在在新洲上学无人接送,我想给孩子申请转学到武汉市内来上学,这样孩子就有人接送!我想问问①是不是可以把孩子户口转到我老公名下去以非武汉市户籍是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持有武汉市内居住证办理转学②可不可以以我弟弟(孩子舅舅)在江岸区的房产办理转学,不转户口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转学问题。6月19日,江岸区教育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处理,具体情况如下:一是经查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二是家长可将适龄儿童户口迁至监护人(父亲)所在户籍地,八月底携居住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到江岸区教育局提交转学申请,江岸区教育局将视学位情况安排该生转学。6月19日,江岸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2220498)向您介绍了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岸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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