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6月18日早上8点零5分,在辽宁街117街坊马应龙药店买一个口罩,用医保个人余额使用,被店员告知不行,只能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请问职工医保个人余额的钱难道不是相当于个人的钱吗?又不走统筹,为什么不能使用,这种行为是属于欺诈消费者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近日在辽宁街马应龙药店购买儿童口罩,药店告知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根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基本医疗保险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经查,当日您在辽宁街马应龙药店购买的儿童口罩不属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能使用您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2024年6月20日14:58分,青山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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