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是幸福湾星语业主,2024年5月,收房之际,开发商在消防验收后私自将电动车充电电源装到各个架空层,业主坚决不同意电动车在架空层停放和充电。 向物业反馈并统计业主意见 一直未得到回复,向街道反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向住建局咨询得到反馈是:开发商流程上不合规,充电桩是开发商在一月验收后才加装的。也没有报批,图纸上面也是没有这个规划的,是违规建筑,充电桩消防也不合规的,因为没有消防喷头,所以住建局他们给的答复说现在不能通电,他们也在催街道去帮我们解决,但是街道没有任何回访。 住建部说他们是负责验收管理,但是后期的管理是属于街道和消防大队。 之前向街道反映 ,街道的之前说这事归住建局的管,现在住建局的直接说不合规,那现在就要街道的来协调处理。我们多次向街道电话咨询反映,但是街道一直没给我们一个明确回复。望上级领导积极督促下办。要求街道和物业小区外选址停放电动车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咨询长江新区城管局,充电桩等属于设备设施,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武自然资规发【2021】79号,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需政府部门审批。小区楼栋架空层使用权确属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考虑部分业主有充电需求,因此提前建设好充电桩,但未通电、未接入使用,因此暂不存在安全隐患。为满足业主需求,之后是否投入使用,将在全体业主中征求意见。6月26日17:24,谌家矶街道办事处通过电话8232389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谌家矶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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