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长青国际物业没有按照地面规定车位停放车辆,地面规定停车位53位,但是严重超出了规定规划停车位。长期导致现在地面停车位严重拥堵影响正常出行安全。况且每月收取停车费用180元的停车费用,地面停车位按照《民法典》规定是业主的公摊面积,为何要在向业主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地面规定规划停车位置应该编号标识标牌,起到规定规划停车安全意识,也不会堵塞出行道路。跟物业经理反应过多次安全规划本小区地面停车位置,却遭到不理会不采取措施敷衍的态度。请硚口区房管科重视起来。否则我们全体业主必将采取有力措施保卫业主自身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您反映长青国际物业未按照地面规定车位停放车辆,长期导致现在地面停车位严重拥堵影响正常出行安全。经调查,长青国际小区于2014年6月底开始交付,地面停车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收费,并严格按照武价房字135号文件的收费方式来收取停车费。由于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无法划定车位号,只有随进随停,按照临时停车收费方式来收取,收费初期,由于小区业主装修期间进出比较多,超出半小时就会产生费用,部分业主代表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办理月卡,经过友好协商,最终定为月卡收费,每月固定180元,目前物业公司为了保障小区消防通道的畅通,2021年公司决定将小区所有来访临时停车都停地下车库。同时也对地面月卡车办理情况进行了严格控制。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职尽责,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2024年06月13日16:17分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您处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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