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路壹号开发商公共配置未达到物业费定价标准

武汉通2024-07-04  107

武汉留言板:开发商物业费定价标准为3.3元的高端商品住宅,但公共配置均为达到,电梯及大堂均未配置空调设备,两部电梯均未设置担架梯,存在人生安全隐患,小区园区内到处拉线设限,活动空间受限。无法达到品质定价标准,现向政府机关诉求,要么开发商降低物业费标准,要么提升配置,改善服务标准,价格匹配设备服务,如果是安置房标准,请按安置房标准定价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航空路壹号物业费与配套设施不匹配的问题。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已对您做出相关解释工作,并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履行职责。7月2日10:06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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