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小区在售时许诺周边会建设小公园,但目前有3年多仍没有建成,形成垃圾场。现在急需解决小区内公园建设和物业费收费过高问题,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我区中法投公司建设的智慧生活廊道尚未开工的事项。经核实,该工程为什湖周边环境整治PPP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中法生态城什湖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依据建设合同2024年7月到期,但整个项目受建设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影响,子项目中仅3个泵站、什湖路、高罗河廊道和形象展示廊部分区域的施工不受影响,以上施工区域可按合同2024年7月完成,其他子项目均未进场实施,正在协调甩项事宜。给您带来不便深感抱歉,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我区中法投公司已于7月2日11时16分通过电话15671105832与您取得联系,您已知晓办理结果。2.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本细则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并调整物业费标准。6月27日9时55分,我区发改局通过电话84942239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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