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519号

武汉通2024-07-24  12

  熊飞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烽胜路88号胜利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用地H1地块项目(一期、二期)10栋1单元5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0115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飞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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