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509号

武汉通2024-07-24  14

  李飞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贺家墩村贺家墩村C包K4地块1栋/单元11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88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飞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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