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495号

武汉通2024-07-24  16

  周莎莎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R2地块东本双限房二期工程21栋1单元6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852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莎莎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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