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化石油青化路加油站赔偿200元损失

武汉通2024-07-24  131

留言板:6.21日在中化石油青化路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回复我无法开票,由于我这边6月25日是报销最后截止日,导致我直接损失200元无法报销,我要求中化石油青化路加油站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有关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被投诉人湖北祥晨新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青化路加油站,纳税人识别号:91420120MA49K6KT29,2020年9月9日登记成立,属于零售行业。该加油站由于存在违反税收管理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风景区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于2024年5月23日对其进行了停供发票的处理,因此无法开具发票,目前正在接受税务检查。根据税务检查结果和企业整改情况,风景区税务局已于6月27日向该加油站恢复供应发票。您可以联系加油站前台电话86308899获取发票。2024年7月2日10:07分,风景区税务局税务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反馈办理情况。您表示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风景区税务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