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用消防用水

武汉通2024-07-24  74

留言板:地点谌家矶幸福垸小路一辆园林绿化车,用消防用水。不是应该各用各的水吗?请相关部门核实!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刻开展核实工作。该水车为长江新区市政道路B包EPC总承包项目游湖三路配套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所有,我局已与该项目建设单位长江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严禁使用红色消防栓取水,并要求其加强后期管理。7月22日15时59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3****994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长江新区发展建设的关注。【经办单位: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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