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小孩幼升小,我离异单身带娃,我和孩子的户口,住址都是对口北湖小学,我名下无房,现在因为我不能提供独生子女证而不能上对口小学被统筹到较远的取水楼小学,因我家庭情况特殊,老人身体不好,腿脚不便,去取水楼上学的路上有太多的不安全因素,望教育局领导客观的照顾一下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及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规定,适龄儿童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22日,江汉区教育局通过电话8280793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江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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